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签订后未付款可以撤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合同签订就已经生效了,但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一般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有成功的话,那为了避免损失,您就要注意解决该纠纷的法定时效了,那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不需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


·可以的。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
      可以的。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
      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需要赔偿?合同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肯定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对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了解,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首先它肯定是要受到相关的惩罚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行为严重者还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一般合同中给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 (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一、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二、欠债没钱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生活中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人们往往找亲戚朋友借点儿钱度过难关。许多借款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容易引发纠纷,而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作为借款人在出借金钱给他人的时候,自然就要小心注意了。那么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一、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离婚债务归一方承担的约定有效吗?
       一、离婚债务归一方承担的约定有效吗?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