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款继承公证书有时间限制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存款继承公证书有时间限制吗?存款继承公证书没有时间限制,公证的有效期是按公证内容而订,一般都是无限期的。除非关系有变。公证书的有用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划定了有用期的,公证书的有用期以及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划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用期限也为三个月。1、公证书中未划定的,有用期由公证书的施用部门单方划定,公证处一般不作划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生人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声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施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用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划定了有用期的,公证书的有用期以及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划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用期限也为三个月;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划定有用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况的,公证书的有用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约,合约两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约,那么该合约的公证书就归于失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约,因为赠与两边没有及时管理过户挂号手续,后来赠与人灭亡,无法过户,赠与合约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施用。二、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继承公证的具体办理,应当结合实际的公证事项来进行处理,对于有遗嘱的,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处理,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遗嘱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遗嘱是有效的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现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比较谨慎,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往往要求在主债务合同之外再订立一份担保合同。这样,保证人就承担了连带责任。一般来说,债务人都会找信誉比较好的人当自己的保证人。那么,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保险赔款是否优先偿还债务取决于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由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及顺序领取保险理赔款。并且无需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如果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理赔款为被保险人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需要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债权有什么风险
      债权有什么风险 债务和债权的关系是当下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其产生的纠纷也很多。而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群体会通过购买债权来获取收益。虽然根据的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收益,也有可能带来亏损,但是这有时候属于当事人不可把控的部分。但是债权的风险,我们可以进行了解,这样在面对存在一定问题的...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一、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一、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物借条范本 借用方(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出借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今由于______的需要,甲方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______借用______等物品...


·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存在着资金不够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会有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的行为,这时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就形成了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借别人的钱,有可能是别人来借我们的钱。那么当别人借我们的钱之后,却迟迟不肯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追讨债...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的行为
      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犯罪。构成贷款诈骗罪,面临着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所以认定贷款诈骗罪要谨慎。认定贷款诈骗罪的...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们知道,涉及到借款问题时,当事人最好是签订借款协议。这样既能记录借款的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争议,还能在遇到争议时,成为有力证据。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


·欠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欠钱不还的法律流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