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什么?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途径
  
  7、合同生效条款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9、附件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为了减少法律风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
  
  1、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2、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2)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5、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2)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3)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4)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5)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6、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7、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等;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8、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9、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购买二手房,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是很重要的。日后能够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因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而在具体签订的时候又有哪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若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一、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继承的房产应当根据是否有约定来认定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约定具体份额,就是两人共有,默认为各占50%份额。一方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


·购房者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购房者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求退房,且开发拒绝就退房达成协议。如果购房者希望退房但是又不想支付违约金,那么必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


·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进行房屋买卖,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
      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进行房屋买卖,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毕竟房屋中介手里的房源比较多,同时也起了一个居间人的作用。但通过房屋中介买卖房屋也是有风险的,那具体可能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房屋中介买卖房屋有什么风险 陷阱一:二手...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退租流程是怎样的? 1、提早通知房东,以...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 ?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按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屋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嘱...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在运用银行按揭借贷的状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所按揭借贷合同》中加入要求开发商帮忙将房产证收押?需托付开发商署理房产证的条款,这种状况下难以...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怎么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对其中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而这其中要数房产的价值最大,因此纠纷点往往也是围绕房产展开的,到底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


·租房合同中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