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都愿意购置房屋来进行出租,其实在出租房屋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同时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证件的登记和办理,并不是简单的出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不少出租方就问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呢?下面,的我们将帮助您解决这一疑问,详情请见下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租的房产除“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指自用或自住的房产,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收房产税。?)外,其它类需要交纳房产税,也就是我们说的租赁税;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各地略有不同。
  二、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三、补充介绍关于租赁房屋的具体内容:
  租赁房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租赁房屋的其他相关规定,租赁房屋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缴纳相关房产(租赁)税、办案登记工本费等税费。
  1、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双方达成租赁意向后,商议好房租,怎么交房租,什么时间交,使用多长时间,怎么维修房子等详细事宜,其他突发因素如:房屋若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并一一写到书面合同上,并定好违约责任;特备是怎么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租赁过程中产生税费怎么缴纳,商定详细协议;
  2、办理备案登记
  完成第一项程序后,双方一起带着房权证、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领取租赁证书,交纳租赁登记证书工本费 100 元(各地地方规定不一,有出入),一般由承租方缴纳;
  3、办理前置执照
  若承租方租用的是商业房,在办理好第一、二项项目后,需要在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之前,按规定办理其他前置执照;如申办饮食类需要先办理健康证等,办理复印印刷类需要先办理公安证明等,并交纳相关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4、办理工商税务等执照
  在办理好第一、二、三项目后需要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法定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工商管理费(个体户工商管理费已取消)、营业税等,有承租方缴纳;
  5、租赁税:依照前文内容进行缴纳。
  总的来说,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的缴纳事项,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根据待出租的房屋的具体的性质来确定房产税应该交多少的问题,或者是否能够免收房产税的问题。除此之外,您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按照流程来办理相关的证件,保证租赁关系的合法性,避免争议的发生。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不一定,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


·在农村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在农村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有1、“农村房子女儿有法定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对房子享有法定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本案中,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2、《民法典》第...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
      房产继承走法院怎么收费? 房产继承走法院收费,首先是需要关于继承公证进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收取,最低也是不能够低于200元的,除此之外的话,关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收取费用是累计进行计算的。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有何规定?一、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 “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房子对于大家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
      房子对于您来说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不动产,房价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一时之间恐怕难以降下来。所以实际上很多人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住房问题都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因此只能将更多希望寄予在国家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


·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一、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住房公积金不能执行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


·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一、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房买卖的条件: 1、安置房买卖是有一定要求的,5年之内不可进行交易,若则就是违法的,此外,签订的协议和合同都是无效的,因此,要慎重决定,不可马虎,以免...


·婚内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婚内房产一般是指那种夫妻双方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通常也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对待处理的。因此,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要作出分割的。那究竟婚内房产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租房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一点绝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是单位的公租房,这种公租房可能您没有接触过,也不知道租赁合同也不是很理解,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一、购房首付父母出资证明有哪些?
      一、购房首付父母出资证明有哪些? 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
      一个房屋可以办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