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能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能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也不一定能离婚,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管分居的时间有多长,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存在自动离婚,如果跟对方分居的时间已经满两年,或者在不够两年的情况下也能先跟对方协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要比起诉离婚的时间短很多。
  
  


·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们知道离婚问题在我国非常常见,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未来有上升的趋势,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会越来越多,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我国的婚姻法有详细的规定,保障在离婚时候不出现很麻烦的纠纷,那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1、...


·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
      一、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是重婚罪吗?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在婚内生子不一定就是重婚罪,若是婚外情生子的行为满足了以下条件就构成了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二、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没有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但要是协议离婚或者由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则可。那此时双方协议离婚,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此时在女方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在怀孕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一、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
      一、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 (一)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


·未成年人法定抚养人如何确定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对他们进行了倾斜保护。其中,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这种义务的不履行,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下来介绍未成年人法定抚养人如何确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抚养人是哪些人 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抚养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保护未...


·法院判无效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写的
      夫妻在婚内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此时进行约定的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 张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