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劳动者若无以上两种情形,在试用期内辞职不涉及违约金问题。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此时法律要求必须要提前三天时间通知单位,否则由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职工还需要作出赔偿。但在试用期内辞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情况。我们为你整理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前提就是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将会导致很多不良的后果。但是由于部分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的时候没有仔细核对员工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因此会造成员工与两家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一、...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生病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在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需要了解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在法律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内,职工提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才能顺利的实现,而且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管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


·赤峰工伤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
      赤峰市有很多厂矿,每年都发生一些安全事故,导致工人受伤甚至死亡。因工受伤的煤矿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话,为了尽快的拿到工伤赔偿,应当向厂方提出工伤鉴定要求。拿到鉴定书后,下面就是理赔程序。那么,赤峰工伤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现在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赤峰工伤鉴定时间是多长时间?...


·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当职工因工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也适时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


·关于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意思?
      工程承包当然是有着具体的范围的,例如说像是小区的绿化或者是安装工程等,这些可能是专门分包给那些小的建筑单位来修建的,因此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当中都有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详细约定。不过有些人可能也是第一次接触建筑领域,对于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意思的这个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可能表面上看来,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是来自于公司的内部章程。但是实际上公司对于员工的所有管理,包括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是有相关原则的。我们就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例,来了解一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个人可以申请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个人可以申请赔偿吗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