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借条找人收账合法吗?不合法的,找人收账是属于违法的,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处理。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是恶意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欠钱不还申请强制处理的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欠钱不还的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欠钱行为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通过其它人员进行收账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的,或者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投资公司的合意和该从公司的获益没有用...


·挪用公款忏悔书的内容是什么?
      挪用公款,顾名思义就是非法的使用公款,对于这个名词他的主体一般都是国家机关,比如公检法机关等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财务部任职的,经常性的于金钱打交道,很难经得住钱的诱惑,所以往往会动歪脑筋,将这些公款挪用于他用。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性质恶劣。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挪用公款忏悔书...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一、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1、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第三节里讲过的第十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债权债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如果存在民间借贷的话,那么肯定会有则产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当然,债权债务可能会由于多种原因而需要解除。在这个解除的过程当中需要签订一个协议数,很多人对此想知道。债务债权解除协议范本的内容是怎...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亲姐怎么办?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起诉处理,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


·债务纠纷中使用录音证据应注意什么
      债务纠纷中使用录音证据应注意什么 一、债务纠纷中使用录音证据应注意什么 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录音过程中,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提示对方表明身份,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二、录音证据的...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我们现在就为您进行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更有利于防止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解决财产分割也有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那么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有哪些?下面便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新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新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债务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