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存在的风险
  
  1、战略风险,应从并购双方行业前景、市场结构、经营战略、管理团队、企业文化和股东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相关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
  
  (二)并购双方从战略、管理、技术和市场整合等方面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
  
  (三)并购后的预期战略成效及企业价值增长的动力来源;
  
  (四)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
  
  (五)并购的投机性及相应风险控制对策;
  
  (六)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
  
  2、法律与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
  
  (一)并购交易各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
  
  (二)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
  
  (三)法律法规对并购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限制性规定;
  
  (四)担保的法律结构是否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五)借款人对还款现金流的控制是否合法合规;
  
  (六)贷款人权利能否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
  
  (七)与并购、并购融资法律结构有关的其他方面的合规性。
  
  3、整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购双方是否有能力通过以下方面的整合实现协同效应:
  
  (一)发展战略整合;
  
  (二)组织整合;
  
  (三)资产整合;
  
  (四)业务整合;
  
  (五)人力资源及文化整合。
  
  4、经营及财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
  
  (一)并购后企业经营的主要风险,如行业发展和市场份额是否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并且具有足够能力,技术是否成熟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等;
  
  (二)并购双方的未来现金流及其稳定程度;
  
  (三)并购股权(或资产)定价高于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合理估值的风险;
  
  (四)并购双方的分红策略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五)并购中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六)汇率和利率等因素变动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风险因素,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带来的风险。
  
  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审慎的财务模型,测算并购双方未来财务数据,以及对并购贷款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财务杠杆和偿债能力指标。
  
  5、商业银行应在财务模型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情形对并购贷款风险的影响。 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并购双方的经营业绩(包括现金流)在还款期内未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
  
  (二)并购双方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团队不稳定或不能胜任;
  
  (三)并购后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未能产生协同效应;
  
  (四)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尤其是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
  
  从上文可以看出,银行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存在着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及财务风险等风险。应全面评估并购风险,以便做出正确的抉择。以上就是的我们带来的关于“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的解答。


·运城打麻将罚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运城打麻将罚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


·2023离婚共同债务?
      2023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共同债务有哪些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经营所负的...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2、存款保险...


·违法发放贷款罪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借条用书面打印可以吗?
      法律规定借条用书面打印可以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比如说,机打的借...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购买方法 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只是交易最低限额是1000元。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试点发行情况看,采用的是“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