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追诉期是多长要看具体的罪名刑期。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规定惯偷怎么罚?
      根据刑法规定惯偷怎么罚?根据刑法规定惯偷的处罚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


·在法院审判阶段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一、在法院审判阶段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


·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是利用票据实施诈骗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
      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是利用票据实施诈骗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对于每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表现形式的,那么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一、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不法所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


·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也逐渐受到欢迎,同时线上诈骗的行为也越发猖獗,犯罪分子在改进诈骗手法后,通常对老年人、心理贪利的人群实施诈骗行为屡屡得逞,那么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1、犯本罪...


·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北京市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受害人向法院发起诉讼后,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通常会聘请一名代理律师。那么,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北京集资诈骗...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而不是以毒品是否运达目的地来判断。也就是说,凡是毒品已经起运,进入运输途中的,就是既遂;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尚未起运的,则是未遂或预备。犯罪的既未遂是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


·刑事拘留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后,查明其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


·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怎么处理
      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怎么处理以日本为例: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


·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怎样量刑
      一、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怎样量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