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平时加班怎么算工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


·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
      在我们去一个新的公司开始新的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经过试用期的,只有试用期考核合格之后才能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对于这种考核合格并即将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哪些赔偿呢?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23具体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受到伤害。可能是在工作中也可能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那么其实我们知道,在我国是有工伤法保护着我们这些劳动者的。那么具体的工伤法的内容是什么呢,相信您一定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以山西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为例了解一下。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山西省工伤鉴定...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


·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签订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有些用人单位不会立即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则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了解相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在入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员工入职所需要的材料。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所需要的相关材料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员工入职材料需要哪些?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有些条文比较模糊,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对一些容易出误解的地方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 ...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将房屋抵押给个人,签订抵押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的,并且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抵押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3、立案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予以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4、庭前调解,开庭前劳动仲裁机构会征询双方有无调解结案的意愿。5、开庭审理...


·新公司法员工退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员工退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现在很多创业初期的公司都会以股份作为福利来吸引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帮助公司共同成长。或者一些公司愿意让员工入股,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但是因为自己的各种原因或是公司破产等客观原因,员工可能要求退股。那么新公司法员工退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