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能在外地办离婚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需要看您是采用哪种方式办理离婚。1、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2、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1、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2、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3、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明文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明文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年的是怎样的? 河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2、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3、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现在有不少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后并没有进行建设,这时,如果其经营方针调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目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有不少,包括买卖、交换等。对于双方而言,需要缴纳一笔税费。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
      其实我国各省市的检察院,在当地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醉驾案件的特点。因此在针对醉驾案件的侦办和量刑过程当中,山东省检察院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前瞻性和宏观性的意见,对于醉驾的惩治活动是有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省检察院醉驾意见的内容是什...


·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家庭都肯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都知道房子肯定是我们自己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属于我们国家的。所以说对于房子下面的土地来说我们是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权利其实也是可以抵押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


·在农村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一、在农村宅基地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分级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没有,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但具体怎么划分,划分多少级,各地都不相同,国土资源部门都...


·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范围是很广泛的,只要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它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我想大部分人都不能准确的说出来吧,接下来就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相关定义 1、土地使用权(Land...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