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专利主体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可见,法律对于专利权人的规定是有条件且明确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而不是发明创造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的个人并不是专利权人,不享有专利权;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或者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体现为:(1) 本职工作;(2) 本职工作以外,单位交给的其他任务;(3) 退休退职,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然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当然,“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允许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如果双方有事先约定的,可以尊重当事人自己的约定。二、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不可分割的发明或者设计分别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判断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的标准,一是看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是否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二是看贡献之间是否存在依存关系,是否仅是整个发明或设计的一部分,即成员的贡献能否分离出来。专利的申请应由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一起提出,获得专利的权利也由他们共同所有。三、委托发明的归属委托发明是基于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因此,通常当事人会签订书面合同,主体权利的归属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如果没有协商,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四、合作发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受让人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是指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人。由于专利具有财产属性,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专利权人,当然,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并不影响专利权原始主体的发明人、设计人的身份权。(五)外国人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国人有权依法在我国申请专利。这里的外国人,既包括外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有经常居所或真实营业所的外国人,享有和我国公民或单位同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同时,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需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等等。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保护期多长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持有人在商标快要到期的,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可以对商标申请续展。商标续展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具体的规定,商标的续展期内没有提出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期满不申请的,商标会被注销掉,关于商标的续展...


·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
      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 一、商标网上申请可以办理续展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商标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1)准备申请文件。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项: 1、用黑色笔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2、使...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追诉。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
      商业名称和商标异同点主要有哪些?第一,登记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即注册的...


·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地区都有对商标的保护,但具体说来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也就造成了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年限不同。那么在我国,对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


·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一、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商标侵权执法单位包括商标局,公安机关和当地的民事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