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阅读了上述文字后,相信您此时对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已经有所了解吧。进行劳动诉讼的,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进行,此时劳动争议诉讼也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至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多长,你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被单位辞退后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违法的或者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依据: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拖欠工资多久算诈骗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是不算诈骗,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法律...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一、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吗 只要是劳动合同一定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公司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一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而现实中,出现了公司不发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又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权?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的依据是什么
      就算是在世人眼中特别理智严肃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终究也是要强调一个人文关怀精神的,所以在劳动关系当中这个道理都是相通的。如今社会职场当中性别歧视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大多数都是因为女职工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不可避免的,因为怀孕的原因有产假等一系列正常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大部分人还为子女教育问题奔波的时代,租售同权会带动人口迁移。另外公积金也可提取更多数额,租房市场也能蓬勃发展。深圳租售同权6年以内会实行吗?...


·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依靠、是他们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用人单位众多义务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可在实践中,不少员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资的组成。那么,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工的工资包括了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


·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童工一般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这部分人在社会上可以找什么工作呢?不少人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童工明显属于未成年人即未满16周岁的公民;(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