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定罪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参照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处理。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网络金融犯罪的犯罪手段比较多,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很多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网络金融犯罪的时候,可以说犯罪的手段都是非常高级的,这也为我国公检法机关侦办网络金融犯罪带来了不小的阻碍。网络金融犯罪肯定是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那么,网络金融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


·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司法建设的公平公正,往往彰显着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我国的刑诉法针对于刑法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刑诉法的运用过程中,有时可能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针对每一条都有着详细的制定。我们今天为您整理的是刑诉法解释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诉法解释2...


·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都有发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而往往这时候,这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才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越大收到的处罚也越严重。而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核算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


·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
      一般刑事诉讼案中被害者都有权利委托自己的代理人进行代理诉讼,但在实践中有一些特别情况尤其需要代理人代理诉讼,刑事诉讼的代理人也是有严格规定与要求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的,并非随意委托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呢? 一、公诉案件为什么要委托代理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为了惩罚那些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但未发生危害结果的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认定危险驾驶罪,必须了解危险驾驶罪得到构成要件。那么,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触犯法律,要看所犯案件时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民事案件多涉及到的是赔偿问题,而刑事案件则可能会入狱服刑。于是,很多人都认为如果接受刑事或者民事处罚后,案件就算终结,但是,在我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刑事附带民事,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 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实践中,许多犯罪类型并不为人所熟知,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毒种扩散罪。传染病毒种扩散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一定范围内动物的死亡或造成人员的疾病与死亡等等。那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传染病...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2023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的处罚方式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 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