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定罪量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众所周知,故意杀人罪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例如故意杀人没杀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故意杀人没杀死怎么定罪
  
  
  故意杀人没杀死所犯罪名还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在刑法上,因为没有达成犯罪目的,所以定为犯罪未遂。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二、故意杀人未遂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简单介绍了一下有关故意杀人没杀死人的情况应该如何量刑,并且为您分析了故意杀人未遂的认定以及故意杀人未遂的判刑依据,定罪量刑属于法律的专业知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准确的判断,如果您要了解与故意杀人罪相关的内容可以继续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律师。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走私木材达到多少方就可以判刑
      走私名贵木材的,不论数量多少,一旦被海关查获,哪怕只是一个批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走私普通木材的,是按照偷逃税款的金额定罪量刑的。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护人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都应该有监护人,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受到民法要求和保护的。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也常常听见监护人这样一个说辞,那么刑事诉讼中的监护人是指什么,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监护人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也有这样的疑问,现在我们将为你作出解答。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监护是...


·按法律规定诈骗罪到哪里报案?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通信越来越发达,有时候我们会接到一些不法分子发来的诈骗信息,所以当我们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时,特别是提到汇款之类的词语应当不予理睬。当生活中我们遭遇诈骗时按法律规定诈骗罪到哪里报案呢?下面我们为您普及一下诈骗罪的有关法律知识。 一、诈骗罪到哪里报案 是...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无罪辩护的内容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害我们的利益,而我们自己又无法调和的事项时,多需要寻求法律的帮助,我国的法律将案件进行大致分类,有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两种。但我们知道,有时候发生的需要法院出面处理的案件不单纯的只是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两种,可能有两种属性,涉及两个...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导致人员处于大流动的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的,因为城市化管理的不断进程,所以导致对大量的流动人口的管理秩序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的,这就导致有些人在遇到矛盾跟纠纷的时候不去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就是无所顾忌的聚众斗殴,解决自己的私...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特别提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需要面临哪些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是扰乱社会治安的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在身边经常能听到寻衅滋事网上在逃的案例,而什么样的犯罪事实被鉴定为寻衅滋事,网上在逃又有哪些特征,寻衅滋事又分哪几类,我国法律又对寻衅滋事做出怎样的判罚,下面我们就寻衅滋事为您做详细解答。 为...


·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哪些?
      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哪些?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既遂的定罪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