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抚养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抚养、抚养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根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一、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首先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告未到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
      现如今的司法鉴定有很多种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也有很多,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就属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中的一种,其相关作用决定是否合适自己产品的鉴定,那么家用电器质量司法鉴定机构有什么规定,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家用电器质量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的定义 ...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一、支付抚养费一个一千多吗?
      一、支付抚养费一个一千多吗?一般情况下是正常 ,根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一、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慈善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首先婚内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条件,而是需要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作为判决离婚条件之一,这点在我国《婚姻法》第32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发生婚内出轨后,无论是过错方或者是无过错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并非像大家所认为的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起诉...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
       在当今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变得十分自由,离婚不再被人看不起,而是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因此离婚率也是越来越高,诉讼离婚也变得越来越普遍。而在诉讼离婚中,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在分割财产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加以支撑自己的主张的,那么诉讼离...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举证责任在于没有实际抚养子女这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只需要说没给即可,不需要举证。如果另一方说给过了,或者给过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来拿出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与希望,承载了父母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辛勤呵护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即使夫妻双方感情发生破裂,因此解除了婚姻关系,孩子与父母双方仍然具有血缘和抚养关系,这是法律中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一般会将孩子判为一方主要抚养,另一方定时交纳一定的抚养费...


·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
      当男女双方婚姻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因为这也许是一种解脱,寻找过另外一种生活的方式。而不管选择怎样的离婚方式,如果两人孕育了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需要双方探讨,而且最重要的男女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下面我们给您解答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这一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