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一、物业合同需要业委会委员全部签字吗
  
  物业合同并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业委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合同审查应坚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审查应坚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能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附条件合同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


·合同?
      合同有哪些类型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很明显《民法典》主要是对我国各类合同进行调整的一部分法律,其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购销合同、合作合同等等。可以说合同的类型是很多的,那究竟合同有哪些类型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的思考。下面,我们将就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 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怎样订立电子合同?
      怎样订立电子合同? 一、怎样订立电子合同 (一)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1、 要约与要约邀请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


·合同纠纷可以转诈骗吗
      可以。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已经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虚构事实骗取另一方的信任,从而使另一方做出错误的认识,那就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主观方面的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本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


·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销售合同的书面证明。1.书面销售合同本身就是销售合同争议的核心证据。它记载了买卖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判断买卖合同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的合同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


·入职给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有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才行。但是能够自己草拟一份入职劳动合同的朋友很少,您都需要入职给合同范本进行参考。入职合同的内容完整以及格式正确对于合同来说是最重要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介绍一下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一、入职给合同范本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