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一、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朋友借款把房屋抵押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才生效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人一般与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理由是保证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一般是考虑已经有抵押担保的存在,相应在同时有物保和人保并存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对具有物权性质的抵押权进行行使,只有在对抵押物行使了优先受偿权之后,才可以对以自己的信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信用担保的保证人的财产进行主张受偿,债权人对抵押人的抵押财产与对保证人的财产行使受偿权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前者存在优先受偿权,而后者则不存在。如果抵押担保和信用保证均为同一人提供,则对该担保人而言责任是很重的。
  
  1、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一、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


·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时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接踵而来,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产生的各类问题都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特别是对于离婚之后房产的处理,在处理上要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 根据规定...


·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是不是自动续签
      对于出来打拼的人们都经历过租过房子,对于租房子时所签的租赁合同,您一定都不会陌生的。但是租赁合同应该怎么签还有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签您一定不是很清楚。其实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是自动续签的,假如承租人还想继续租房应与房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您想详细了解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是否自动续...


·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费用怎么算
      除了二手房买卖过程当中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以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情况下,对房子的判决问题也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那么肯定也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对房产证的名称进行更改的。问题是房产证更改名称也并不是免费的,双方都可以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费用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如果房屋买卖出现纠纷,应该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那么,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到底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一年个月多,离婚率也是急剧上升,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主要的问题集中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房产继承人继承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房产纠纷是非常多的,并不是说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一定可以继承一方的财产和房产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决定房产的继承那么具体的新婚姻法房产继承人继承的规定是什么?我们帮您整理的相关的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


·房产的过户是指的通过一系列方式比如像买卖赠与继承
      房产的过户是指的通过一系列方式比如像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取房产的形式。需要去当地的房产局进行房产的过户手续,一般来说房产过户是需要手续费的,根据具体的房产过户情况的不同会有所不同,下面一起来看一看关于房屋买卖手续费是什么? 房屋买卖手续费是什么? 费用 房屋过户费用 继承...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也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暴雨房屋漏水怎么办?
      商品房漏雨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和房主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书面文件中对房屋的防水质保期和质保期内开发商的修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于2000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