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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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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2、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厂房拆迁补偿价格的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厂房的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被拆厂房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厂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厂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三、补偿厂房拆迁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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