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对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经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池州市2016年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2、拟征地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该项目选址位于里山街道里山村、清溪街道清溪村、马衙街道齐山社区。
  
  3、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里山街道里山村集体土地0.3116公顷,其中:农用地0.3116公顷(含耕地0.3116公顷)。
  
  清溪街道清溪村集体土地17.7806公顷,其中:农用地15.3426公顷(含耕地13.6407公顷)、建设用地2.4380公顷。
  
  马衙街道齐山社区集体土地1.8911公顷,其中:农用地0.2166公顷(含耕地0.1331公顷)、建设用地1.6745公顷。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4、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元/亩)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征地补偿标准(元/亩)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里山街道里山村1650816412805720640
  
  马衙街道齐山社区1770816424805721240
  
  清溪街道清溪村1650816412805720640
  
  (二)青苗和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秘〔2015〕19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以上拟定补偿标准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5、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目前征地实际情况,本次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实行货币安置为主,社会养老保险安置为辅。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6、本告知书下发后
  
  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7、本告知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11月25日前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政府对于拆迁所涉及的物品都有详细的补偿规定,在确定补偿具体的结果之前,对于政府的补偿标准有异议的,都可提出书面申请,但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此,如被拆迁人员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应及时的予以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应当由出租人负责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为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履行维...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一、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民法典》的一...


·合肥回迁房可以买吗
      土地征收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房屋回迁的问题,对于回迁居民来说,回迁房是土地征收开发商对其所给予的补偿。而我们常说的商品房是开发商自己销售的房屋。那么合肥回迁房可以买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介绍。 一、合肥回迁房可以买吗? 回迁房如果产证齐全就可以买卖,如果不齐全...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离婚按揭房是不可以去名字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之前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房的初始环节,看房选房时,开发商就为购房者准备了一系列的陷阱,低起价,概念房、样板间、精装修等等宣传铺天盖地,究竟有多少真实的成分需要购房者自己分辨,在这里提醒您以下几个最容易出现纠纷的事项: (一)不得不防的房产虚...


·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
      在很多家庭中,房产都是很重要的财产,因为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则往往对房产的争夺也是异常激烈的。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后房产要怎样分配比较好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一)“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