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一、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包括怀孕这个条件。
  
  当然,法律并非对怀孕的妇女没有任何保护,而是体现在其他方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而女方自己则没有这个限制。
  
  二、怀孕能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三、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这是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二人只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诉讼中一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司法实践中,一般离婚法官会组织调解。若二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许离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或者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对方失踪了能不能离婚?根据...


·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婚姻无法存续下去的时候都会走向离婚,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双方能和平处理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因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就会起诉离婚,那么,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呢,接下来的我们为你分享。 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


·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协议离婚是完全由离婚夫妻协商处理离婚方面的事情,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但其实离婚协议风险也不会比诉讼离婚少,并且如果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的话,则即使夫妻离婚了也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害的。那到底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风险都...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如果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作出赔偿的,其中就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那通常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赔偿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畏惧离婚,并不是说害怕面对自身的感情问题,而是害怕离婚之后自己的子女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您也常能在媒体中看到,不少人为了能够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不惜夫妻对簿公堂,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在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而一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应的,法律中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完全归夫妻个人处置,离婚时也不参与分割。由此可见,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就显得很重要了,那究竟该如何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此时不一定非要通过协议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日后也是可能因为客观情形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抚养权的变更,但此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


·起诉离婚后多久开庭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被法院受理之后,就会比较关心法院一般什么时候会开庭审理离婚案件。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现在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后多久开庭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民事案件多长时间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该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认定,往往是在夫妻即将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时对财产做出区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财产分割。那么您知道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