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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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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一、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根据《收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也即是说,送养孩子必须得经过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且有双方共同送养。如果是未婚生子的,也应征得孩子的生父的同意才能将孩子送养。除非孩子生父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否则就违反了《收养法》的规定。
  
  此外,《收养法》还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了设置,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在送养人、收养人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应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生效。
  
  二、生父母作为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0条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应遵守以下条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送养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生父母单方送养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但是,应当经过适当的查找或通知形式。
  
  3、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将其送养。
  
  三、收养人要具有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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