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一、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有必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
      在我们国家我们知道,作为被招聘单位录用的新员工在入职前都需要在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要签多少年呢,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也没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有必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将整理相关的资料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一、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规...


·辞退赔偿月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赔偿月工资包含哪些?辞退赔偿金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当代社会,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国家切实保障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劳动者的权益更要重点进行维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也对此进行了一些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 ? 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 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很多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因为没钱治病,很多职工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愈来...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


·离职补偿金只是基本工资吗
      不是。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离职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对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要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想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现实中,要是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呢?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上市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样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