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组织卖血罪怎么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组织卖血罪怎么认定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行为犯。但《献血法》第18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非法采集血液的;(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那么,如何理解两种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对于区分罪与非罪至关重要。
  
  2、本罪与强迫卖血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体上都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人才能构成;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行为的性质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客体上都直接侵犯了国家对献血工作的管理制度。但它们又有明显的不同:(1)客体不完全相同。非法组织卖血罪没有侵犯卖血者的人身权利,而强迫卖血罪则侵犯了卖血者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组织卖血罪中的被组织者是自愿卖血的,而强迫卖血罪中的卖血者则是被迫的;本罪表现为组织行为,而后者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的行为。
  
  3、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血液方面的危害公共卫生罪,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客观方面也表现出一定的相似之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客体也基本相同,但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对象只能是血液,不包括血液制品;后者的对象不仅包括血液,还包括血液制品。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将血液作为商品加以出卖而破坏无偿献血制度,后罪表现为没有采供血液资格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而非法进行采供或制作、供应而破坏采供血以及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3)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构成犯罪。
  
  (4)本罪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组织犯,后者的主体在理论上属于实行犯。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追诉标准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非法组织卖血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最高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审理这类案件,通常以故意伤害罪处理。为了指导各级法院更好的审理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最高院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院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
      绑架案没有损失还能定罪吗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刑法》...


·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还是学生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犯错会被寄处分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里面,当我们出社会后,我们也会碰到一些因为轻微违法犯罪而被国家的公安机关抓去的人,公安机关会视犯罪事件的轻重而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改造,公安机关会也会将我们犯罪拘役的事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跟随我们一身,那么...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


·2023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在对相应行为进行定罪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到非法占有的财产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而这个数额标准其实也就是各个犯罪的立案标准,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2023酒驾是否判刑?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酒驾是否判刑?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由于驾驶者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如果出现了撞人的情况,自然对驾驶者的处罚就会更重一些。那一般酒驾撞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驾是否判刑酒驾是否判...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
      服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是哪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


·刑诉法第一审程序需要多久完成?
      刑事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审理,至关重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这样的审理就是针对该案件的初次审理。在这一次审理当中,有关当事人都需要出庭参加案件审理,公诉方和被告一方会针对案件情况进行对质以及争辩,并且法院最终会做出一个第一审法院的判决,如果该...


·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与个人犯罪相对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我国有些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在社会生活中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才算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2011解释》规定了酌情从严惩处情节,刑辩律师要对这些从严情节的作用有所认识,并研究其中每一个情节的具体辩护思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