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
  
  一、拖欠工程款起诉多久判决
  
  法律对开完庭什么时候下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工程款结算的方式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目前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钢结构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而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好坏对于建筑的使用来说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国家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验收十分重视,出台了具体的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进行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总结一下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


·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
      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话,企业与员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


·工伤鉴定报告下来离职怎么赔偿
      其实在生活当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应该互相体谅对方,尽量的建立一个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即使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这种劳动关系不能因为员工工伤的问题就发生畸形。其实好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都各种推卸责任,不对员工进行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报告下来离职怎...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采购一些家用电器时会有售后保修期,除此之外工程也是有保修期的。所有工程在修建完之后都会有一定的保修期,针对不同工程类型保修期时间长短也不相同。那么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桥梁维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哪些项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哪些项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哪些项目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首先,三方就业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是为了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制定三方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之日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和保护。一些雇主,如许多外国公...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此时由于申请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