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样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所以说,要想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必须符合该罪的四个要件。如果该罪缺少了之中的一个要件。则行为人不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社会中,因为法制建设的不足,以及一些执法人员的缺陷,使得在一些情况下还是会发生一些冤假错案,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国家对受害者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主要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指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1...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我们再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夫妻结婚之后在两个地方工作,导致的结果就是长期的分居导致两个人的感情慢慢冷下来,需要去重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人以为分居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那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指...


·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刑法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具体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该如何对破坏军婚行为作出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结合成为一个家庭的行为,是幸福的象征。在古代社会,往往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在现代社会属于强迫婚姻,违背了婚姻自主原则,当时人可以就该原则,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婚姻。与撤销婚姻相近的无效婚姻,通常指的一些违反人们的习惯而结婚的行为。那么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有可能因为朋友聚会或者是谈生意,都会存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有可能因为朋友聚会或者是谈生意,都会存在喝酒的这样一种行为。其实喝酒本身并不犯法,但是最重要的是喝酒以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最好不要存在醉驾的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漠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司法局评估的...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尚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完成结婚登记,但不在一起居住; 3、一方因为彩礼...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自动离婚 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只有自愿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分居时间超过两年,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会给予离婚,具体规定如下: 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一、夫妻财产养老保险也属于吗?
      一、夫妻财产养老保险也属于吗?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