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必须是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否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只要该培训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基本业务流程培训、日常操作规范培训、用人单位基本工作纪律等培训的,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特别规定: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在解除或者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仅限于下列人员:
  
  (1)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3)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4、竞业限制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2)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三)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可以进行剥夺。只要劳动者没有违反竞业协议的,也没有违反服务期的,那么用人单位都是不可以让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如果劳动者违反的情况下,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违约金。
  
  


·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在公司制度中不能有扣工资的条款,即使有也是无效的。现在企业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政企分离以后,企业已经没有行政管理权,所以也就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除非是员工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目前我国境内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因为没有了行政管理权,而没有权利对本企业的员工进行罚款。因此...


·广州10000工资扣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国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上班的话,除了正常支付的工资之外,再支付300%的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哪里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劳动者原来工作过的用人单位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找工作,您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担心自己只入职几天便离职没有工资的情况。那么,入职几天便离职究竟能不能拿到工资呢?其实,我国劳动法对此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年度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现今劳动者工伤根据受伤程度分不同的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对应的赔偿标准。劳动者受伤后被评定是工伤后,由相应的组织会对伤残程度作出等级评定。那么我国对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17年度的规定是什么呢?劳动者受伤后应如何应对?下面我们听 听我们是如何讲解有关工伤认定八级赔偿...


·厂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要分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结果对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详见如下说明: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流程...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标准工时制一般一天工作8个小时,而在八个小时之后就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过此时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过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平时加班...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将巴中市西城市场二...


·对于工龄在公司辞退二次入职员工怎么算的?
      对于工龄在公司辞退二次入职员工怎么算的?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一般都算的,具体看单位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工龄也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