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二》
  
  第六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不管在哪里工作,都要对自己所在的公司和自己所在岗位进行保密。因为披露信息罪是属于刑事案件,最轻的判决也是拘役,拘役最轻的处罚是一个月,最长的处罚是六个月。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一样,都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法律中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


·偷税漏税4000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4000万判刑是怎么样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犯罪构成在犯罪构成要件上,...


·行政拘留对事业单位教师影响吗?
      行政拘留对事业单位教师影响吗?不会有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属于刑事处罚,所以不影响工作。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一、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犯罪预备的类型: 1、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强奸罪成立的条件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
      我们都知道,跟刑事案件有关的纠纷,都需要经过判所,那么诽谤罪要经过派出所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诽谤罪的类型作出认定,也即,诽谤罪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关的是否都会经过派出所?如果诽谤罪不属于刑事案件的类型,那应该是归属于哪一类的案件呢? 一、要是告人诽谤是...


·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怎么判刑
      相互斗殴的过程中,出于故意很容易就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而其中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构成的伤害属于轻伤的话,那就会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此时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怎么判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怎么判刑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


·犯罪中止刑罚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刑罚的处罚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一、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 一、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 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它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状的知识产权产品,而是这些产品所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 2、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