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情节较重:
  
  (一)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二)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羟亚胺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
  
  (三)3-氧-2-苯基丁腈、邻氯苯基环戊酮、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四千克以上不满二十千克
  
  (四)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五)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五)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六)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七)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2、情节严重的:
  
  (一)制毒物品数量在以上情节较重最高数量标准以上,不满最高数量标准五倍的
  
  (二)达到以上情节较重的数量标准,且具有以上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制毒物品数量在情节较重的最高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达到情节严重的数量标准,且具有情节较重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法律制度中规定了走私制毒物品罪的量刑范围,但准确的量刑标准必须得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分析。 整体而言,犯罪嫌疑人走私制毒物品的数量越大,违法获利数额越高,量刑就越重。
  
  


·在我国妨害司法罪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以金钱贿赂或者暴力威胁证人,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其他的一些不与国家司法机关相配合,甚至故意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情况。这些我们在法律上统称为妨害司法罪,那么您是否具体了解过妨害司法罪是什么呢? 一、妨害司法罪是什么? 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


·单位犯诈骗罪应如何处罚?
      单位犯诈骗罪应如何处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


·聚众斗殴罪到了法院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犯罪,在生活中也非常常见。如果构成了聚众斗殴罪,你知道法院往往会怎么判吗?我们在下文中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聚众斗殴罪到了法院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


·短信诈骗没有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如今电信诈骗是比较猖獗的,而这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短信诈骗,一般在进行诈骗的时候会根据实际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定罪处罚,那此时要是短信诈骗并没有骗到钱的话,这种情况下还成立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短信诈骗没有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一、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可以从法律中对此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同时在结合立案标准规定,那么基本就可以确认是否构成犯罪了。而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不一样。针对盗窃犯罪,您知道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护人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都应该有监护人,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受到民法要求和保护的。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也常常听见监护人这样一个说辞,那么刑事诉讼中的监护人是指什么,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监护人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也有这样的疑问,现在我们将为你作出解答。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监护是...


·告诉才处理的罪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罪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罪:虐...


·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