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二、对本罪的认定(一)本罪与一般教唆犯罪的界限二者有本质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而后者侵犯的客体,则取决于所教唆犯罪的客体,如教唆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罪名不同。前者是一个独立罪名,吸毒行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为犯罪,而教唆他人吸毒的行为,法律上规定为独立犯罪。而后者则不是独立罪名,对于教唆犯,要按照他所教唆的罪来确定罪名,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二)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理实践中此类案件较多,对此定性认识不一,我们认为,如果具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故意,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仅是杀人和伤害的手段而已。如果致人死亡、伤残的,能够查明没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心理,而对死亡和重伤仅有过失的,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重伤罪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数罪,应择一重罪处罚。吸毒或者强迫或引诱他人吸毒,在主观上来看,均是故意的行为,是一种明知不正确、违法的行为还故意采取行动的心态。对于引诱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会着重加重处罚。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 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法和使用目的基本上还是相同的。其主要的相同点在:(1)都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2)在使用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前都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打人被判刑出来会报复对方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刑诉法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诉法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


·暴力催收要怎样判刑
      看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暴力催收致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
      诈骗罪的是怎么认定的? 一、诈骗罪的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
      行为人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这同样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即使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但是也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进行刑事拘留。那么您知道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吸毒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证明无犯罪证据的,应该给予释放。那么无犯罪证据的当事人在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我们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整理了如下文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
      信用卡逾期多少构成犯罪?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未成年杀人抢劫如何定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也是不少,甚至出现了未成年杀人抢劫。未成年人杀人抢劫的情形是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但是未成年的思想和意志还都处于薄弱期,犯罪期间缺乏坚强的心里,并且易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杀人抢劫的结果发生。下面我们就仔细给您说说。 一、未成年杀人抢劫如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