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本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新设的罪名。根据该修正案第三条规定,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二、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通信罪如何认定?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被破坏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即毁灭和损坏,是指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丧失其正常功能。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发生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均对构成本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失去使用价值;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严重影响军事行动等等。军队的通信活动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在战争的过程当中,如果军队通信被破坏,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战争的结果。因此任何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都将会按照《刑法》当中的过失破坏武器装备罪来进行量刑。
  
  
  


·刑事案请律师有用吗
      我国法律中没有限定死只能有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可能是请律师没有用,于是法律也没有做出强行要求。那究竟刑事案请律师有用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案请律师有用吗 如果经济上有能力,建议早一点委托律师。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


·盗窃罪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我国很多法律、司法解释中都有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其中最基本的就应该是《刑法》中做出的规定了,那么您知道盗窃罪的刑法规定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


·我国遗弃婴儿是什么罪?
      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子女有一定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也有一定的赡养义务,这是对我们的道德的制约,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同样也是法律上的约束,如果尽不到一定的扶养义务,就很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遗弃婴儿是什么罪这个问题吧。 一、遗弃婴儿是什么罪 根据我国相...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行贿罪的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行贿罪的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应该怎么认定行贿罪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应该怎么认定行贿罪认定盗窃罪,需...


·我国的刑诉法中的书证有哪些?
      揭露当事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关键就是通过收集证据才能够体现出来的,这是我国公安机关去了解并且侦办案件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只要该物品能够直接或是间接的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犯罪行为的,都能够作为证据的,而且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将证据进行了分类,其中就包括书证,那么,我国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


·2023规定盗窃罪多少入刑
      一、规定盗窃罪多少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不同时...


·盗窃犯罪数额的认定盗窃未遂部分算上吗?
      一、盗窃犯罪数额的认定盗窃未遂部分算上吗?依据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的犯罪行为有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未遂的金额是不会计算既遂中的,如果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2、以珍贵文物为...


·共同犯罪中一人中止的认定处罚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一人中止的认定处罚是什么?共同犯罪中一人中止的认定处罚需要看不同的情况,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而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


·延长拘留期限算法是怎样的?
      延长拘留期限算法是怎样的?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问题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