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可以退预付款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可以退预付款吗?买家单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不能要求退预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解除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1)因为一些不可抗力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因为没有办法去实行主要的债务,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时,在合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可以表示或者是自己的行为表明无法实现或者是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而言,另一方不可以一直催,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3)因无法按照合同上的时间或者是违背其他的条款而导致无法按时按量的实行合同,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实现的情况有很多种,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实现,没有安规定的工作量完成,和完成工作的地点不符合要求等,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去催告就可以直接的享有使用解除的权利。(4)法律规定还有其他的解除形式,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上述情况都没有出现的时候,法律规定其他的情形合同的时候,合同也需要解除时,合同就应该解除,这将为未来的法律的发展留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防止了法律出现了漏洞。签了买卖合同后,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单方解除,至于能不能退预付款,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主要很多商家在写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标注是定金,但是单方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


·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


·离婚债务欠条的认定
      离婚债务欠条的认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官经常会收到很多虚假、伪造的欠条证据,这就给庭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一定要正确认定欠条的效力,这样才能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我们整理了离婚债务欠条认定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下面试就离婚案件中的欠条的认定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实践中...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邮政方式书面通知算,但是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1、书面通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


·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网络诈骗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难见到,只要是人们会网购,会使用手机上网,会在网上办理一些相关涉及金钱方面的服务的话一般都会遇到,只不过有些人很谨慎,不会受骗,而还有些人就不一样的了,比较粗心,这时候就会受骗,那么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下面就由我们来告...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个人欠债影响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个人欠债影响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个人欠债影响公司,毕竟个人所欠债务较多,那么在遇到公司本年代债务的时候,就会导致无意进行,经常会影响到整个公司。存在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一)股东虚假出资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网友调侃: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于诚信危机的现在来说,如...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