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知道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虽通知了债务人,但只用口头形式通知,债务人出于达到拖延履行债务的目的,不承认债权人将债权转让已通知他的事实。因口头通知形式一般情况下无法保存证据,导致无证据证明已通知的事实。据此,债务人就会提出因债权人未按《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该债权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的抗辩。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因债务人抗辩理由成立,法官便判决驳回原告即受让人的诉讼请求。
  债权转让通知是形成权,一经通知便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原债权人脱离债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告起诉时虽未取得权利,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了该权利,法院应支持其主张。因受让人起诉时未享有权利,债务人先前的抗辩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没有向其履行的义务,但经债权人通知后债务人便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简称《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由此确立了在诉讼中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制度。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定,因该规定对起诉能否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未予明确,对此,目前在学界和司法实务中均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一般来说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
  1、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2、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3、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笔者认为,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又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
  债权转让当由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综上可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在时间和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个规定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也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如果在操作上需要帮助,可联系网站云南律师进行咨询。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能否认定
      如果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那么何种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对借款双方产生约束力,所以在写借条时,双方都应仔细斟酌,以保证自身利益。那么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知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


·欠钱没钱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钱还不还怎么办?欠钱后没钱还的话可以考虑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但债务肯定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分期还,债务人的压...


·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一、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一、借条上的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 1、借款人死亡,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清偿债务,实际情况中,不一定能够立即收回欠款,关健是落实债务人。 2、法院只会对向其申请债权的债主负责;不同债主之间...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债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是同时存在的。生活中,这些关系可能与我们息息相关,可能很多时候我们都无法避免。而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必要进行一些了解。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


·民间借贷判决怎么执行?
      民间借贷判决怎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


·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债务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原告(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东莞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申请贷款时银行放贷时间是多久
      申请贷款时银行放贷时间是多久一般银行贷款审批是15天左右。如果遇到政策变化,时间可能会延长到1个月。或者是银行资金紧张,这个时候贷款可能就需要排队,时间就会进一步延长。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得到审批,可能是您的材料或者资质不满足贷款条件,万一不能办理,银行也会通知您本人的。在审批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