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长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注册地址
  
  注册类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分支机构)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四条 乙方的用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按照岗位聘用协议规定执行。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 工时制度,实行B.C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A 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乙方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5、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 (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 (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 (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合同后附随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当履行以下合同后义务。
  
  甲方应当为乙方在七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合同后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
  
  11、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第二条所载明的甲方地址和乙方联系地址为双方送达相关书面的有效地址。如若变更,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上述地址送达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是双方发生劳动关系之前必须签署的一项内容,如果用人单位尚未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但已经发生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进行离职的时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劳务承包合同主要常见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因为这类建设工程往往比较大,因此很多情况下承包方都会将一些不重要的劳务分包出去, 让别的公司来对此进行承包,但是这种情形下非常容易产生纠纷,您知道一旦出现劳务承包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吗?下面来告诉您。劳务承包合同纠...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要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一项建筑工程做下来实属不容易,既要保质又要保量对一个施工队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但是有许多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规定和管理条例,这也是对一工程质量的保障,下面请看参照正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的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工程保修期是...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对于倒班,大多数人是十分了解的,生活中,一些企业当由于生产需要时,便会安排倒班,倒班虽然十分辛苦,但有一定的倒班酬劳。一般而言,倒班的酬劳要比正常工作的酬劳要高一些。既然有这样的酬劳,那么一些职工肯定会选择参加倒班。那么,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有...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在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个人或者企业的疏忽,可能会发生种种安全事故,而安全措施的匮乏,使得事故造成的影响会超出我们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呢,下面将由我们给你详细讲解。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减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


·工伤事故中工伤残疾赔偿金谁来赔
      工伤残疾赔偿金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公司没有给职工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自己赔付工伤残疾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三个月(设置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起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故续签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