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后都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确认构成工伤事故的,那之后才能据此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要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省、部属各类企业职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行政机关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如果有打算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但却不知道怎么办理工伤认定,这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了解的不清楚、透彻,就有可能导致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影响到最终的认定结果,最终就是给受伤职工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毕竟无法认定构成工伤事故,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在公司制度中不能有扣工资的条款,即使有也是无效的。现在企业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政企分离以后,企业已经没有行政管理权,所以也就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除非是员工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目前我国境内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因为没有了行政管理权,而没有权利对本企业的员工进行罚款。因此...


·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些生产企业,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受伤职工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及时的提出工伤认定请求。企业不处理的话,职工本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申请。我国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劳动法工...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可能在计算加班工资上面有所不同。那到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一、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如果行为人刚好满16周岁的话,那...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一、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法院和人社局 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和人社局 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人社局的职权,法院不会作出的。只能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决定,或驳回单位或个人的诉讼请求。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 劳动关系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 劳动关系 与劳务关系都是劳动者以个人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两者的界限比较模糊,因此极易混淆。 那么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 下面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以免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从而影响到对事故的处理。具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也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吗只要签订的不是有关公司机密的的或者是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进行违约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用人单位让员工处罚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让员工处罚扣工资合法吗?是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一、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公司宿舍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属于工伤;否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