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被抚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抚养人生活费怎样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被扶养人须是侵权行为的非直接受害人构成被扶养人的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受害人生命权或劳动能力丧失的后果。在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中,被扶养人是其中的一个主体,但必须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直接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可能是单数,也可能是复数,均须为独立于加害人与直接受害人以外,但又存在法定联系的人。(2)被扶养人须是直接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扶养的人被扶养人与直接受害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有法定的联系。这种法定联系,就是直接受害人在生前是被扶养人的法定扶养人,也就是在直接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之间,具有法定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该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就是亲权或亲属权,以及其派生的扶养请求权。(3)被扶养人须是因侵权行为而致其法定扶养权利丧失的人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之前,实际上是被扶养人身份权的义务主体,尽管其所实施的行为没有直接作用于被扶养人身上,但是,当其实施的行为剥夺了直接受害人的生命或使直接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以后,却使被扶养人所享有的对直接受害人的法定扶养权利遭受损害,丧失了这一法定扶养权利。这一损害事实尽管不是加害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但间接地侵害了被扶养人的这一法定扶养权利,却是客观的事实。(4)被扶养人须是因此而享有法定扶养赔偿请求权的人加害人既然因其行为使被扶养人丧失法定扶养权利,那么,在加害人与被扶养人之间必然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加害人作为赔偿义务主体,对被扶养人应承担赔偿义务,被扶养人作为赔偿权利主体,对加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其他侵权法律关系不同的是,被扶养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不是一般的金钱给付,而是其丧失的法定扶养权利。因此,被扶养人是享有法定扶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人民法院在审理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案件中,必须把握被扶养人的特征,准确认定请求人是否属于处于赔偿权利人地位的被扶养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伤,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不仅仅需要对于医疗费用来进行赔偿,还需要对于需要抚养的人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
  
  
  


·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在审理的过程中需要先进行调解,也是说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那这个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好奇,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夫妻离婚,按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分割财产的可以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有财产分割相关的内容,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何内容?此外,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又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何内容离婚析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


·一、夫妻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一、小孩八个月男方要离婚有赔偿吗?
      一、小孩八个月男方要离婚有赔偿吗?婚内侵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及身体遭受侵权造成的损害,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被毁、一方遭虐待或身体上受到伤害。婚内侵权可以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婚内侵权赔偿诉讼可以随时提起。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出只限于离婚诉讼当时及之...


·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
      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了解过我国制造行业生产的人基本都会接触到一个名词,国标。国标适用于很多产品,比如一般的白酒行业,对酒精含量等测定依据的就是白酒类的国标;比如汽车生产的废气排放标准,依据的也是国标,只要符合国标的产品基本都是合格产品。那么,国家电机噪声标准是什么?详情参考下...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


·夫妻离婚时怎么计算抚养费数额
      夫妻离婚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需要同时做出处理的,否则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除了要确定抚养权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数额。那夫妻离婚时怎么计算抚养费数额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夫妻离婚时...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
      虽然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只有一方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就司法实践来说,离婚后,为了避免与对方有过多的接触,一般而言,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此时,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一、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外公外婆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


·关于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