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判处拘役在哪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为什么就近关押的原因,当然,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而且,还有个好处就是,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的,也就是说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有工资的,只是工资可能要低一点。对于拘役,很多罪名都有这个量刑,比如故意伤害罪,一般的故意伤害是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这个刑罚一般都是罪名中比较轻的量刑刑种,拘役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就是一到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年以下的刑期都是有看守所代为执行刑期,这也是为啥拘役在当地执行的原因,因为他不够一年的刑期,所以没有必要再送到监狱里面去,因为对于一年以下的刑期,折抵下前期羁押的期限,基本上也就没多长时间了,再送到监狱里面去,就剩下办手续的时间了,这也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二、拘役案底对下一代影响大吗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 审。不能通过政 审,就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当兵、到银行、国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法考入军校和警校。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剥夺整治权利等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而已。对于拘役犯罪,一般情况下是犯罪比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因刑期较短,一般就是最近原则服刑,常见的都是在当地看守所服刑,而且和监狱相比,生活等方面都优越的多,至少还有个两天的探亲假,而且还可以参加劳动获得报酬,这也体现了我国刑法人性化的一面。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法专门出具相关司法解释,且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


·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时候刑事案件当中受害者的家属、证人或者其他相关人等都有可能参与到了辨认的过程当中,像是您在影视剧当中见到的对不明的尸体进行辨认的桥段,这就是属于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尸体进行辨认的一个过程。不过,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规定的一些辨认的规则和辨认的范围都是非常的详细的。 一、刑事...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1、与一般殴打的界限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


·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说到共同犯罪,很多人首先就想到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一个犯罪的行为就被称之为共同犯罪,这个想法是正确但是不全面的,因此共同犯罪的行为并不只是实施行为,别的一些行为也可能会涉嫌共同犯罪,那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呢? (一)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几年后可以考驾照? 一、醉驾几年后可以考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


·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
      法院判决量刑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节做出最后的判决书,初犯就是一个量刑情节,初犯会从轻处罚还是不会减轻处罚,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人吗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人吗 不影响三代人,只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行政或者司法拘留,会影响到本人,但不会影响到三代人。只有被刑事处罚,也就是判刑,才会影响到三代人。这主要是从政审的角度影响的。 第一,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


·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您都知道,抢劫是违法的,犯罪分子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如果是持枪抢劫杀人,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它的判处刑罚和一般抢劫的刑罚会是一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判刑,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要达到法定标准的,才按本罪处理,属于结果犯,仅实施故意损坏财物行为的,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