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怎么认定彩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上怎么认定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关于彩礼返还标准,具体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对借订立婚约索要财物、买卖婚姻或以订婚为主,在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彩礼应当全部返还给当事人。
  
  二是对财物属性进行鉴别,对财物进行易耗和耐损鉴别,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的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理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而对于衣服、化妆品、烟、酒、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其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
  
  三是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对于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虑予以返还。而对于男、女双方带有赠与性质的见面礼、平时交往互赠的礼物数额较小的,可以不考虑在返还的财产范围内。
  
  四是对给付后彩礼的用途进行查明。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法院审理时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掌握。
  
  二、关于彩礼返还标准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基本可划分为四种类型:
  
  (1)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
  
  (2)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
  
  (3)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
  
  (4)已登记结婚且已同居生活。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依法律条文前、后款以及周延理解,可以认为法律仅规定了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和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两种情形,而对其他两种情形却没有囊括在内。同时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应当返还的比例以及返还比例所需考虑的因素,这给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的认定,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矛盾的激化。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婚约财产彩礼的返还比例问题:
  
  第一要区分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
  
  第二要判断双方当事人过错;
  
  第三要衡量婚约财产数额大小;
  
  第四要衡量双方家庭经济状况。
  
  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约定不明,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您能从中找到需要的信息。签订好财产分...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得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


·军人婚假可以什么时候请
      军人婚假请假时间由本人自己申请。获得上级批准后可享受假期。现役军人的婚假为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具体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


·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包括夫妻在结婚之后正常上班拿到的工资或者合理范畴内的酬劳等,或者夫妻一起开店和创业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只要是结为夫妻之后所产生的各种用于基本生活上的金钱利益都会被算作是夫妻一起努力赚取的财产。 民...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


·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就是国家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费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关于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夫妻双方离婚追主要的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后两个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怎么办呢?在新婚姻法中,夫妻双方离婚后两个小孩抚养权归谁?在这个问题当中,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您一起来看一下吧!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的!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


·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无非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没有改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一、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


·一、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可以临时反悔吗?
      一、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可以临时反悔吗?离婚期间财产约定书不可以临时反悔,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