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买卖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实践中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房屋营业税的,那么这些情形究竟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营业税怎么收
   (一)二手房营业税收取标准
  1、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内)主要是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二手房营业税缴纳办法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
  2、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三)二手房屋买卖营业税的计算
  1、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
  非普通住宅,是指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的住宅,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宅待遇。
  2、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3、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二、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
  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从上文的内容介绍中我们知道,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龙岩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因此有些地方的政府会提供安置房给这些人使用。对于安置房,有的人也会将其出售。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


·购房定金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购房定金合同毁约如何处理?购房定金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


·网上二手房
      网上二手房 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有虚假房源,当然也不乏有真实房源的。在网上找房,会辨别房源是关键。 记住假房源的普遍类型: 1、低价钓鱼 故意降低价格,报价比实际价格低很多,先把人骗过来再说。 2、无中生有 房源是真的,但已经卖出去了,中介还把它挂在网上。再有就是找不...


·两限房申请
      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 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农村夫妻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夫妻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网签购买房屋是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交易行为,二手房网签能够使双方之间的交易更加的透明化,只是在购买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操作和审核。那么二手房网签主意事项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二手房网签流程 认购时,购房者准备...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


·实际上我们在租房的时候最好根本就不要选择那些没有
      实际上我们在租房的时候最好根本就不要选择那些没有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地下租赁黑市,特别是自己刚开始参加工作第一次租房的时候要知道,很多东西不能够单纯的从表面上去看待的,对于房东和租客来说不能够单纯的根据第一印象就忽略了出租合同。那么,生活中房屋出租怎样写合同? 房屋出租怎样写合同?...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杭州市相关政策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