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在我们国家关于无效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在结婚以后,没有治愈的,则属于无效的婚姻。如果结婚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结婚以后已经治愈的,则属于合法的婚姻。二、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1、重婚的。意思是,男女双方或者只有一方已经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相应的,即使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属于重婚,但后来与原配偶离婚的,则在一方与原配偶离婚之后,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即是合法有效的,已经不再属于无效婚姻。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意思是,如果男女之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直系血亲,指的是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与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不论是不是同辈份。即包括兄弟姐妹,不论是不是同父同母;堂兄弟姐妹、姨、姑、舅表兄弟姐妹。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意思是,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在结婚以后,没有治愈的,则属于无效的婚姻。如果结婚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结婚以后已经治愈的,则属于合法的婚姻。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意思是,男女任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法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这里的周岁是按公历生日计算的实足年龄。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现在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已经不再属于无效婚姻。在生活当中,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经过国家合法机构的认可,首先是需要当事人到民政部门来提出登记结婚的申请。然后由民政部门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存在着重婚的状态,那么婚姻自始就是属于无效的。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还是支付抚养费,总是有一个期限的,那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才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1、无条件给付期...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是否有效就要看是否表达出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子女没有权利强行让老人立遗嘱,受强迫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应该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一、丈夫对妻子有抚养责任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结婚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一、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
      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有什么补偿吗?没有补偿,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对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节点
      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对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节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但是一旦被认定为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则会少分甚至是不分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


·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
      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夫妻不和总是很常见的,但如果发展成家庭暴力就涉嫌违法。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律。但是,仍有很多人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问题比较疑惑。那么,什么情况判定家庭暴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判定家...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