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提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诉讼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对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进行分割,所以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在权利义务主体上,公民和国家的行政机关、处罚的机关之间存在着主体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在一些由于行政主体违法刑法而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由国家财产来支付赔偿金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国家赔偿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一...


·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
      ,在我国夫妻其实可以以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也有前提的,那就是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的,那么才能离婚。究竟实践中,夫妻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之后多久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为了缓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家庭关系是由婚姻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孩子,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呢? 一、父母家庭暴...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需要还给男方吗?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需要还给男方吗?如果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一般双方都会被判刑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 一样,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变更。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


·在我国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
      一、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请问离婚诉讼辩论技巧有哪些
      请问离婚诉讼辩论技巧有哪些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外,同时对子女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就在问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对此,我们将从探视权的内容入手为您分析解答。 一、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