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要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被公司违法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虽然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辞退,但是在用人单位尊重孕妇各项合法权益的同时,孕妇也要知道,自己其实也没有什么权利能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国家法律制度的,例如孕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也能辞退。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的话,则此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此时对双方来讲都是比较好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但现实中也是有可能出现工伤赔偿协议不履行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的理由推托拒付工伤赔偿...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动终止也可能因为法院的判决等导致终止,怎么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终止,...


·在我们进行招收劳动着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招收童工的,是一种非
      在我们进行招收劳动着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招收童工的,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如果是招收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加强对于未成年工管理。而我们的法律中对于未成年工管理的规定也是比较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招收童工的处罚方式以及未成年工的管理方式有哪些。 一、未成年工管理 未成年工是...


·什么是劳务发票
      什么是劳务发票一、什么是劳务发票?劳务费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申请书的多久内达成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申请书的多久内达成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发放?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


·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是一个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问题之一,要看一个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就必须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关于检测的内容在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中可以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这四个内容。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中是可以进行约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


·公司员工哪些情况给予辞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