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一、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对当事人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属于本婚姻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权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损毁或者无效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北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4、证件照
  
  双方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公证、认证的声明和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填写声明并签字。当事人签署声明时,应当有婚姻登记员在场。
  
  从大体上来说,我国内地各地区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证的流程上是差不多的,最多也是有一些细微上的差异。不过,鉴于在内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不同,因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要求,当事人在申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准备提供的证件材料也不一样。除此之外,对于办理结婚证的双方,也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这点在《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
  
  


·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
      现实中,有关协议离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协议离婚虽然比较快捷,但此时也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


·夫妻结婚没有共同生活彩礼钱给还嘛
      一、结婚一年没有共同生活退彩礼钱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有怎样的法律依据?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结束,父母对子女都有着抚养照顾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很多情况下,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容许另一方对子女有探视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女方的探视权有怎样的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女方探视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退取保候审金可以退给家属吗
      可以的,不一定非得本人去退。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


·家庭暴力的证据
      遭到家暴应收集哪些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的告诫书。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


·坐牢5年改判无罪后国家赔偿可以申请赔吗?
      坐牢5年改判无罪后国家赔偿可以申请赔吗?可以申请;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夫妻异地居住,是否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要必须拿出证据来。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