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二、敲诈勒索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人以被害人先行的错误行为为由,纠集众人将被害人拘禁,并向其家属索要钱财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害人有过错在先,行为人纠集众人将被害人拘禁,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因为事出有因,直接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不妥,而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一、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需要赔偿的,其实这就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指行政机关对于违反法律的当事人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很多人有疑问,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提前出来?今天我们对具体问题“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进行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除...


·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
      行贿在我国是一种违法行为,行贿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应立案侦查。行贿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行贿的目的均是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那么,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单位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如何理解? 第一,行贿者...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先减后并”实际是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情形。减的当然是刑期,并的也是刑期,只是各有所指。以你提供例子: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7年,然后把(12-7)剩余的5年刑期与新判的刑期5年归并,并的是两个剩余及新判刑期,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原则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


·醉驾血检在哪里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
      醉驾血检在哪里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处罚如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法律有很多,比如教育作用、预防作用、惩戒作用等等,人们身边的各种“允许与禁止”,都是法律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诠释。所以,法律会有它一系列严格的标准,来判断是该行为是允许还是禁止,刑法也不例外,新刑法对贪污罪、盗窃罪、强奸罪等罪名都有着相应的判断标准。那么,新刑法的判刑标准有哪些?请阅...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处罚放火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