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1、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首先需要将属于丈夫部分的财产划分出来,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
  
  2、遗产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分配的比例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配偶一方死亡之后,对于丈夫来说是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共同财产之中有一部分属于遗产。故此在处理时必须要在确定哪些是属于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之后,将自己的财产划分出来,继而可以与其他的继承人一起来协商分割死者个人的合法财产。
  
  


·华侨结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如今不仅仅是国民之间会结婚,也有不少国民会选择与外国人、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结婚登记。而此时由于当事人的身份不同,所有在实际提出结婚申请的时候需要同时提交的材料也是不同的。那我国规定华侨结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华侨结婚...


·婚姻法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
      婚姻法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即存在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 夫妻离婚小孩怎么判?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


·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关于婚前彩礼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送彩礼,女方陪送嫁妆,这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一些年轻人在所谓的爱情面前丧失了理智,匆匆忙忙就结了婚,婚后才发现有许多不合适,最后不得不选择离婚。那么关于婚前的彩礼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呢?男方要回彩礼一定是合理合法行为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诉讼赔偿的条件 1、只能在离婚时行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女方婚姻出轨怀孕在财产的分割的时候男方可适当要求多分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生,肯定是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有些公民就十分的好奇,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一、我国征收社...


·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必须已经与配偶之间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婚姻的关系,然后再和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同居,并且对外面宣称自己是夫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指挥的罪名有明确犯罪事实的,就会对案件进行立案,所以有证据证明犯...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尽管婚姻法解释...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