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如何请求返还彩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效婚姻如何请求返还彩礼
  
  
  1、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对于此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同理,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亦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2、同居关系给付彩礼一方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即使其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或单独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亦不得支持其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同居时的彩礼如何返还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礼品或财产,彩礼赠送的方式一般按当地习惯做法进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择日、摆酒,且必须有媒人参与,但双方对该笔钱物属于彩礼则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所以,并不是结婚之前男方所给的任何财物都是彩礼,在实践中对于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双方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等等,均不应认定为彩礼。
  
  
  还有一种因素是应当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女方在男方家付出的劳动多少,所接收的彩礼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况来考虑,然后作出全部或部分支持或者支持的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能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对于男方的彩礼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是怎么处理,但是男方有权利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女方进行退回,但是如果彩礼中用于双方在同居中的生活支出来具体进行考虑,具体的判决要看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但随之而来的非婚生子女,他们的合法权益却是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是怎么规定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不给怎么办?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抚养费?马上为你解答。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四)结婚证原件;(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我们周边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如果因为未婚同居,并没有领结婚证而生育的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那么我们今天给您一起来讨论一下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是否合法?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具体看下文。没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


·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许多人都知道,在法律上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好像在夫妻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有时也不会判决离婚。其实,这是对于法条的理解狭隘有误。下面,为您整理了离婚的相关情形和其具体要求。 一、离婚的法定情形 关于离婚,有下列...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 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


·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


·一、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武威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好商好量的话,其实此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这个时候对于未成年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自然也是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实际计算的时候就要考虑到一些因素,那通常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夫妻离婚抚...


·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在关于我们国家的一些相关规定上
      在关于我们国家的一些相关规定上,对于离婚方面,尤其是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有一些铭文的规定,那么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该怎么共同抚养?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来说,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对孩子进行双方共同抚养的。详情往下看。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