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1、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婚前财产,主要需要看婚前是否已经将房款付清。若是付清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是贷款购房,如果是一个人还款,则是婚前财产;如果是两人共同还款则,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婚前财产具体有哪些?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那些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确定哪些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必要的。因为即使不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在结婚后一起生活的过程之中,若是私自处分了对方的财产或者是共同财产,此时无疑会伤害双方的感情。
  
  
  


·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常常会因为卖方刻意隐瞒一些房屋的缺陷或是一些影响房屋价值的事情出现纠纷,当然在新房买卖中同样也会因为开发商的肆意吹捧使得实物与规划图存在较大的出入而发生纠纷。当然房屋买卖中出现的纠纷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的纠纷处理的办法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讲一讲哈尔滨发...


·购房协议书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购房协议书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如何预防租房被骗
      租房过程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有可能被骗的。尤其是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的时候被骗的可能性更大,那么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怎样防止被骗? 租房防骗招数一——仔细辨别房东真伪。一般来说,租房者应请房东出示身份...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
      老公去世房子的继承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在签订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为了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会对一些容易出现纠纷的部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一步进行明确。那当事人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 1、公共维修...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商业贷款没有金额上限,只要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首套房也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夫妻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自古以来,共同财产分割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每一个人都希望利益偏向自己这一方,有的夫妻也因为财产分割而闹上了法院。随着新婚姻法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就会被迎刃而解。那么,2017年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购买商品房,要是自己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不过在提出了按揭申请之后,不是一定就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通常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的含义:...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但是继承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