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撕毁借条是否构成犯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恶意撕毁借条是否构成犯罪?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起诉追偿。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重要的凭证,如果债务人将借条撕毁来逃避责任的,性质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债权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介入处理,一旦符合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会将债务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检察院审查并起诉。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算双方债务吗?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信用卡债务不算双方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本身就采取虚假的行为来骗取贷款的话,则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其实会被按照贷款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成立此罪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贷款诈骗罪成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起诉,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二)...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一 、股权转让及种类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企业、集团都会有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的无法周转,有可能就会导致整个公司或者是企业都会陷入僵局,最后走向强强合并,甚至是倒闭的无奈结果。如果子公司的因债务问题导致走入一些困穷的境地,那么这时母公司有责任或者时义务来为子公司承担一定的债务事故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最新欠条范本
      最新欠条范本 在欠他人钱的情况下,通常债权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会要求债务人写一份欠条。但不少人对欠条的书写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在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细节,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带来最新欠条范本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最新欠条范本 欠 条 ...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介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介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


·如一方死亡后夫妻存款算遗产吗
      如一方死亡后夫妻存款算遗产吗在妻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留下的财产有一半算为遗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国现在鼓励农村有志人员可以脱离土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自主创业,并且放开信贷政策,对于有创业意向的人,可以进行贷款支持,贷款人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书后,等待审核放款即可,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范文______农村信用...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