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买卖合同是咱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最多的合同之一,合同的分类很多,除了根据内容来进行分类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形式。那么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为您解答一下吧,顺便说说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买卖、赠与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通常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1、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2、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3、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赠与、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二、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交货凭证:收货单、送货单
  对于送货单,需有合同相对方的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如果没有,则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经被对方所接收,所以无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作为供货方如果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则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物流凭证或与物流公司之间的合同;如果是自己自行运输,则要保留好相关货车租赁的凭证、过路费凭证等运输过程中产生一系列书面材料。
  2、结算凭证:结算单、发票
  在双方交易完成之后,供货方最好出具一个结算清单,由对方核对并签字盖章;而作为需方,在对方出具结算清单以后,则需仔细核对清单内容,有异议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这里的异议包括对产品质量的异议和对清单内容的异议。
  3、债权凭证: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
  与结算单相似,作为供货方应当及时出具有关货款结算的书面材料送达给需方,而作为需方则要及时核对,及时提出异议。从买卖合同的达成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并非需要一方交付标的物才可以达成,而只需要双方在自主意愿之上协商一致即可达成协议,这也是为什么买卖合同应该归属于诺成合同。因此,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说法则是错误的。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除了存在着劳动关系,也存在劳务关系,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当然,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他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比如说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也需要签订合同,很多人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派遣合同...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的相关的知识。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范本 ...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有什么?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有什么?一、什么是票据质押合同? 票据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作为持票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票据作为质物,设立质权的行为。二、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 (一)出质人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押不同于转让票据权利,出质人的权利主体资格并没有被剥夺,因此,...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
      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民法...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要怎样进行赔偿呢,其实在法律上严格来讲,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加盟合同它也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的当事人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商量好了的。履行合同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赔...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一、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