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一、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原则上分几次借钱的话也能只打一张借条,只需要在借条中写清楚,借款是分好几次借给当事人的即可,不过,像这种状况,还款方式也是由双方协商的,比如钱虽然是分好几次借出去的,还款时间是统一的,当事人就要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还款。
  
  


·讨债举证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A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


·汇款凭证丢了怎么办
      汇款凭证丢了怎么办一、汇款凭证丢了怎么办 汇款凭证丢失无法补办: ① 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 ② 取号排队,待叫号后将身份证交与银行柜台工作人员; ③ 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汇票凭证丢失; ④ 并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如:汇款日期时间、汇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账号等。 ⑤ 银行...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别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那具体来说,这个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呢?具体有包括了怎样的范围?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一)什么是物上代位权 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外国的中央银行,有的只对法定存款准备金计付利息,有的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不计付利息,但我国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一、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的后果具体如下:1、借条分期欠款不还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有凭证有借条不还如果对方起诉会面临法院后果。凭证和借条可作为证据,有这些证据法院会判罚还款,法院强制执行。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影...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非公开公司债券由交易所监管,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也不需要报送证监会核准。因此,发行人成功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公开市场只能查询到此债项的发行人名称、承销商、发行规模、期限、票面利率等关键要素,而整个过程中发行人是不需要向公开市场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